教学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,实习基地是实施教学实习的重要场所。为了加强和规范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,充分发挥实习基地在教学实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,提高教学实习的质量,根据《山东科技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》,集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
1、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。
2、双方体现互惠互利,义务、权责明确。
3、就地就近、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。
4、满足实习学生食宿、学习、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条件。
5、能“产、学、研”一体化相结合。
二、审批程序
1、申请。各专业所在系在对待建基地初步考查的基础上,与基地依托单位初步协商,达成建立校外基地的初步意见,学院提出申请,学院研究同意后填写“山东科技大学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申请表”,报学校主管部门。
2、签订协议。学校批准后,学校或学院与基地依托单位签订建立实习教学基地协议书。协议书应包括:双方合作目的;基地建设目标与收益范围;双方权利和义务;实习师生的食宿、学习、交通等安排;协议合作年限等项目。协议要一式三份,由教务处、基地、学院各执一份。
3、基地挂牌。根据需要,学院可确定对部分校外基地挂牌,但须填写“校外实习基地挂牌申请表”,报教务处批准备案。基地标牌由学校统一格式,学院制作。标牌若用于产品包装和招商广告,须经学校批准,并另签订标牌使用合同。
三、实习基地的管理
为充分发挥实习基地的作用,有效地促进资源共享,鼓励实习基地积极承担学生的实习任务,将根据接待学生的任务情况,在实习经费的分配上适当考虑实习基地的利益。作好学生实习计划安排,加强于实习基地的交流和沟通,将学生的实习任务与实习基地的工作任务结合起来,尽量减少实习基地的费用负担。强化学生校外实习纪律的管理,规范行为,做一个实习单位欢迎的学生,树立良好形象。每一次实习都应做到事前有计划,过程有记录,事后有总结,加强监督,保证质量。
1、系选派指导教师到教学实习基地负责指导学生实习。与实习基地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及项目推行。
2、接受教学实习基地选派的业务人员到学院进修和培训。
3、向教学实习基地提供国内外及校内学术交流信息,提供教学实习基地人员来学院查阅图书、文献资料的便利条件。
4、向教学实习基地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。
5、按照有关规定,对教学实习基地的带教老师中教学责任心强、教学效果好的人员和教学管理优秀的人员,由学校或学院聘任与其职称相应的兼职教学职称,并颁发聘书。
6、实习基地的检查、评估为促进实习基地建设和规范管理,院系领导不定期地到基地检查、评估实习教学情况。对协议到期的实习教学基地,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,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