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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与设计学院课程作业及成绩存档管理办法

艺术与设计学院课程作业及成绩存档管理办法

来源:本站 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5-04-18 11:00

课程作业是学生成绩考评的重要依据,为了加强规范作业(试卷)的归档工作,根据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,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一部分:专业课程作业及成绩存档

一、专业课程指艺术学院安排的专业技能课程,不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和理论课。

二、作业档案袋包含如下材料,并注明学年学期、教师姓名、课程名称、专业班级。

1、学生考核作业:形式为光盘或A4A32开、4开、8开等形式纸质作业,光盘表面用油性记号笔书写相关信息(包括学年学期、教师姓名、课程名称、授课班级),以学生学号、姓名、期末成绩建立文件(夹)命名,如“3201101160301张三”),音乐技能课如没有以上考核资料,需提供5人以上同类专业技能课教师联合签名的考核证明。

2、专业课考核内容及要求一份。

3、打印的纸质成绩单及试卷分析各一份(任课教师及系主任签字)。

4、必修课需提供考勤表一份(标明平时成绩)。

三、直接提交教务员保存材料

1、打印的纸质成绩单及试卷分析各一份(任课教师及系主任签字)。

2、作业档案袋。

第二部分 理论课程考核

一、考核程序

每学期理论课课程结束前前后,任课教师在教务员处登记期末考核方式。以试卷考核的课程,安排期末考试阶段,考前一周准备好AB卷及试卷答案交学校教务处教学科。教学科审核并抽取其中一套试卷交付印刷,试卷校印完毕,由任课教师按考场分装(考场记录2份,考场名单1份、答题纸),在规定考试时间带到考试教室。

二、试卷批改完毕,按以下顺序装订。

1、 考试试卷空白试题;

2、 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;

3、 按照学号排列的学生试卷;

按学号顺序装订学生考卷或答题卷,最后贴上“山东科技大学试卷装订专用封条”,填写完整相关信息。

三、作业档案袋包含如下材料,并注明学年学期、教师姓名、课程名称、专业班级。

1、按照相关要求装订好的试卷;

2、考场记录单

3、打印的纸质成绩单及试卷分析各一份(任课教师及系主任签字)

四、直接提交教务员保存材料

1、打印的纸质成绩单及试卷分析各一份(任课教师及系主任签字)。

2、作业档案袋。

五、专业理论课考核方式为学校期末集中考试的科目,执行学校规定的相关要求。

第三部分 实践课程环节

一、考核要求

以实习报告、实践表现形式考核的实践性课程,期末综合成绩平时成绩比例70%,考试成绩比例30%,成绩采用五分制,分别为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次,由授课教师本人评定。纸质留存作业用红笔标注学生考试成绩,实习报告要有批阅教师评语。

二、提交如下材料:

1、带队教师实习指导书、实习总结一份;

2、打印的纸质成绩单及试卷分析各一份(任课教师及系主任签字)。

3、学生实习报告,按照学号排列整齐;

4、以上材料按照顺序以班级为单位捆扎牢固

三、直接提交教务员保存材料

1、打印的纸质成绩单及试卷分析各一份(任课教师及系主任签字)。

2、捆扎好的实习报告(第一页单独注明学年学期、教师姓名、课程名称、专业班级)。

第四部分 毕业设计环节

一、考核要求

毕业设计成绩采用五分制,分别为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次,由授课教师本人评定。

二、提交如下材料:(每位同学单独装档案袋,注明学年学期、教师姓名、课程名称、专业班级)

1、毕业设计论文1

2、毕业设计报告书1本(音乐专业省略)

3、光盘1张,含

1)毕业设计设计说明电子版,WORD格式,不少于5000字;

2)毕业设计三维模型源文件电子版或平面psd源文件,3ds格式或其他三维软件通用格式;

3)毕业设计展板JPEG格式,文件精度不低于300dpi

4)毕业设计文案电子版,JPEG格式,文件精度不低于300dpi

5)毕业答辩PPT演示文档;

6)音乐系提供每位学生专业汇报演出电子档案;

4、毕业设计学生手册

5、毕业设计展板打印A4样稿一份

6、《****届毕业设计作品集》印刷品1

三、直接提交教务员保存材料

1、打印的纸质成绩单及试卷分析各一份(任课教师及系主任签字)。

2、捆扎好的毕业设计(每位同学单独装档案袋,注明学年学期、教师姓名、课程名称、专业班级)。

第五部分 其他

1、任课教师课程结束后,应及时将学生考核作业的纸质成绩交学院教务员处,电子成绩及时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个人名下提交。

2、没有考卷的同学,在没有办理缓考的情况下,请一律录入旷考。

3、旷考不需要录入平时成绩,直接在备注里面选择旷考;缓考需录入平时成绩,然后在备注里面选择缓考。

4、如果学生参加考试,平时成绩不能低于60分。否则应取消考试资格,取消考试资格需要事先办理相关手续。

5、录入成绩时,核对无误后再提交,提交后不能修改。

6、以上所有规定细则由艺术与设计学院教科办负责解释。